地面水體比照飲用水標準 環境部水質標準增訂PFAS、氨氮等基準值
為與時俱進提升全國水體品質、維護民眾用水安全,環境部今修正發布「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包含水質基準增訂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大腸桿菌及修訂氨氮基準值,與飲用水標準一致;水體適用性質則增加「水域遊憩」。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表示,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分為「保護人體健康」及「保護生活環境」兩大類環境基準。保護人體健康方面,基於PFAS在環境中難以分解且對人體具危害風險,近年受到國際高度關注,因此本次增訂甲、乙類水體「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合計基準值50ng/L,與現行飲用水水質標準一致。
水保司表示,保護生活環境方面,原有「大腸桿菌群」指標精進調整為「大腸桿菌」,以真實反映水體受糞便汙染狀況,更具備實質公共衛生意義,並與國際檢測趨勢接軌。另為水體用途與基準同步,調修丙類水體氨氮基準與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一致。
水保司指出,隨著國內河川汙染大幅削減,民眾親近水岸與參與水上活動日益風行,對水域遊憩的水質需求也隨之增加,為落實「知水、護水、親水、愛水」的施政願景,本次修正特別增訂丙類以上水體適用「水域遊憩」性質,呼應水體永續治理明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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