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瓊瑩/城市降溫 自然與人本解方
近年全球受極端氣候之影響,酷暑與暴寒,成為地球人類宜居生活的新威脅。尤其,近月歐洲的高溫已造成上萬人死亡,高溫亦造成台灣各城市居民工作、生活、熱傷害的嚴峻挑戰。為促進城市降溫與綠化,政府推動的「都市林」政策,乃至地方政府為便利行人對抗酷暑,設置的遮陽設施是否得當,也成為熱門話題。甚而產生種樹或種傘的兩種爭論。
許多溫帶地區,尤其人口集中的高密度城市中心,在夏日亦有高溫酷暑之威脅,且許多住家未必有冷氣空調裝置。一些有趣的現象迄今仍令人印象深刻,如費城老城區仲夏溫度可達攝氏卅七度或更高,而老城區街道狹窄,林蔭未必充足,市府因此想出在特定時間、有限度容許社區居民、尤其是孩童們,可打開消防栓用水沖涼,但見街區大人與小孩們,快樂地在街上玩水嬉戲。
紐約有許多大小社區公園也設置乾式噴泉,在特定時段讓市民可「戲水沖涼」。原是百年古蹟的費城市政廳廣場,竟也設置了噴泉,讓市民、遊客、過客等,均可隨時享受一下涼意。這些措施若在台灣,可能會引起爭議,諸如是否浪費水資源?是否符合消防法規?是否影響古蹟建物?惟就特殊氣候條件而言,基於地方政府權責著實可因地制宜,或從人本角度亦可有裁量彈性。
種樹絕對是讓都市降溫,且兼具增益生物多樣性、通風、城市景觀適意的綠色基礎建設。惟種樹也絕非只是公部門的權責,包括田園城市、花園城市、生態城市、宜居城市的推廣應如何落實,實需長遠政策並教育社會認知,俾成為民眾生活日常的知識和信念。
二○一○年台北市舉辦花博、推廣「田園城市」概念,即是此種信念的扎根;可惜活動結束了,意象上的田園城市也成了未竟之藍圖。若家家戶戶樂於綠化自己的方寸陽台、屋頂、庭院,即使面積有限,惟一旦形塑成一種生活價值,仍比政府強力運用政策與經費誘導來得更有效。此外,植樹綠化也非僅公園管理單位之權責,保護樹木與行道樹是公私協力的共同責任;政府部門更應有宏觀跨域的責任與行動配套。
新加坡位於赤道,其「花園城市3.0」早已進化到遮陽設施、廊道的無縫串連。都市超高密度的香港,市區內多層次的人行通廊,也保障了遮陽遮雨的「人本福祉」。在歐洲,亦力倡公車候車亭頂端綠化、公車車頂綠化、高架橋梁柱綠化、公路隔音牆和防洪牆綠化等,實踐「見縫插綠」無所不在。若植樹不是只為了碳匯、降溫、抗汙染、容積獎勵等現實利益,則更應是推動都市更新、再生及綠地增益的「責任」,而非只是「獎勵條件」。
台灣四面環海,許多城鄉有山有水,甚而埤圳縱橫千里,若能讓河川、海岸、水圳去水泥化,增加濱水濕地、綠化空間;獎勵臨時性空地綠化、種樹減稅,鼓勵企業ESG設置植樹育苗公益基金,乃至建立購地植樹信託制度,讓小市民也得加入。可以想像一下,當這些生態智慧、人力資源、財力資源得以跨界,透過宏觀遠見的作為而眾志成城;不僅既有的林蔭大道與河濱水岸,由小到大、由公到私,必可成就為水與綠交織的都市新藍圖。(作者為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榮譽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