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持續檢討河川治理規畫 提升整體流域承洪韌性
針對全國河川治理規畫辦理情形,經濟部水利署今天表示,截至114年底,中央管河川平均治理率已達 91.25%,中央管區域排水平均治理率達79.7%。為進一步提升整體流域治理效能及承洪韌性,水利署優先針對近年曾發生重大災害事件、防洪風險較高或河道環境變遷較顯著地河川,加速啟動並落實治理規畫及治理計畫的檢討修正作業。
水利署指出,河川治理規畫必須以完整水系或利害有關之水系為規畫單元,非僅考量「年限」是否屆滿,而是必須針對防洪保護標的與實際治理需求、歷年災害情形與潛勢分析、河道變遷與水道沖淤狀況,以及周邊經濟社會發展與整體生態治理效益等面向,進行嚴謹的綜合評估。當流域現況發生顯著變化,導致原治理計畫已不符實際需求時,即會啟動檢討作業,將有限的治水資源與人力,精準投入於最迫切需要改善的河段。
水利署表示,檢視近3年間曾發生重大淹水災害事件,主要是受短延時強降雨、區域排水容量不足、都市低窪地區積淹水或內水排除不及等因素造成,中央管河川或排水溢淹案件,其災前流域狀況與現行規畫或治理計畫之調查資料無顯著變化,溢淹是降雨超過水道保護標準,非屬規畫或治理計畫檢討因素。若災後經評估流域狀況已顯著變化者,即辦理相關檢討作業。例如媒體報導馬太鞍溪於114年發生堰塞湖溢流災害後,水利署於114年12月30日完成治理計畫檢討變更,115年更擴大辦理整個花蓮溪水系治理規劃檢討,絕無延宕怠惰。
水利署說明,短延時強降雨發生頻率愈來愈高,8月22日南部多日豪雨,經分析多處超過排水系統及道路周邊收集系統之設計保護標準,甚至部分雨量站累積雨量已達100年重現期,大幅超過設計保護標準。水利署與各縣市政府於第一時間即迅速調配抽水機應變,以減輕災情。南部地區如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縣市多為地勢低漥平原區,相關水道保護標準多低於台北市,為淹水高風險地區,需加速辦理相關治水措施,以降低災損。
水利署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辦理治理規畫及治理計畫修正作業,除加強控管辦理期程並協助各河川分署執行外,持續追蹤執行單位辦理情形,確保防洪能力符合現況需求。另外,每年依河道沖淤情形辦理疏濬,濬深主深槽,導正流心,減少河道變遷幅度避免發生洪災。中央管河川115年度目前執行疏濬量超前目標1742萬立方公尺,確保通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