筏子溪「保育共生地」:友善農業 × OECMs 雙軌並進
談起「保育」,多數人會想到遠離人煙的地方,如:國家公園、自然保留區等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簡稱林保署)臺中分署長張弘毅表示,「這些被高強度管理的區域,確實是保育的重要基礎。」這些保護區,加上周邊國有林事業區被嚴格限管制、僅限林業使用,使得台灣本島中高海拔的森林生態系得以妥善保存。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與《國家公園法》等相關規定,目前全國已劃設各類自然保護區,涵蓋了近五分之一的陸地面積,形成「中央山脈保育廊道」。
不是保護區,也能做保育!
然而,在非深山、非偏遠地區,人與自然還能共生嗎?
「保育共生地(OECMs)」正是對《國際生物多樣性公約》一項關鍵承諾的回應:到2030年,各國至少需將30%的國土納入具有實質保育功能的範疇。要實現這個「30×30」國際保育目標,僅靠傳統的「保護區」遠遠不夠。
張弘毅指出:「在國有林地以外的淺山、平原與海岸地區,由於人口稠密、開發壓力大,自然棲地面臨嚴重流失與破碎,導致生物多樣性下降,生態系統功能也受到衝擊。」因此,「保育共生地(OECMs)」的概念逐漸受到重視。
「保育共生」的概念是:不一定是用「封閉」的方式來做保育,而是透過「共生」的方式,在既有的土地使用上,同時兼顧野生動物的棲息需求、生態廊道的維持,以及人類的合理活動。
張弘毅說:「OECMs走出原有保護區的思維,用更多元、務實的方式,讓保育工作更有彈性。透過社區參與、友善耕作與在地經營,讓這些土地也能發揮保育功能,這就是保育共生。」
近年來,林保署推動「友善農業」和「OECMs保育共生地」,這兩個理念如何在筏子溪落地實施?
筏子溪的友善農耕
筏子溪周邊的農地,恰巧位於石虎等野生動物移動路徑的起點。張弘毅指出:「如果農地使用過多農藥、除草劑,或農田周圍有大量人工設施,例如水泥溝渠、鐵絲網等,都會成為野生動物難以穿越的障礙。」
為了改善這樣的生態阻隔,林保署在當地推動所謂「友善耕作」的理念。意思是,農民在種植作物的時候,儘量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使農田不只能供人類糧食,同時也能成為石虎、鳥類、昆蟲等野生動物的棲息空間。
然而,實際推動並不容易。張弘毅說明:「目前多數農民仍以傳統方式耕作,依賴代耕業者,自己能調整的空間有限。相對而言,比較願意嘗試友善耕作的,是俗稱的青農(青年農民),但他們在實踐過程中也面臨不少挑戰,例如人手不足,甚至還有流浪狗闖入農地,影響作物和野生動物的安全。」
慶幸的是,政府已開始積極協助農民跨出友善耕作的第一步。除了建立合作網絡與媒合資源,也提供技術輔導、協助申請「友善標章」,提升農產品的市場能見度,增加銷售機會。
更進一步地,企業也投入支持。像台積電這類大型企業,已承諾協助推動20公頃農地轉型為友善耕作區,並協助農民開發多元農業產品。「這些嘗試,正是讓友善耕作能夠長久推動下去的關鍵。」
筏子溪保育共生落地行動
「OECMs」全名為「其他有效的保育措施地區」(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簡單來說,它並非傳統法律劃定的保護區,而是透過在地居民、社區或組織的協力管理,同樣能實質達成保育目標。
以筏子溪為例,這條溪流的河道、草地與整體生態環境保存良好,擁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常見魚類、鳥類,甚至還能發現石虎的蹤跡。這樣的生態系統,不僅有利於野生動物生存,也具備淨化空氣、防洪減災等環境功能。
張弘毅表示:「雖然筏子溪並不屬於傳統保護區,但透過 NGO、社區與政府合作進行棲地營造、減少人為干擾與特定物種保育,實際上已發揮出類似保護區的功能。」
因此,今年八月,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與荒野保護協會聯名向政府提出申請,希望將筏子溪從市政路至王田圳這一段河川地帶,正式認證為「OECMs保育共生地」。
張弘毅表示:「只要有良好的管理與協作,就能有效達成生物多樣性的保育目標。」筏子溪正是一個「OECM型保育共生區」的典範。
「當然,認證不只是掛名好看而已,而是要有實際的管理和監測作為。」他進一步說明,「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負責河道維護與友善治理,避免過度工程化對生態造成傷害;NGO組織如荒野保護協會關心生態維護工作,包括清除垃圾、舉辦生態教育活動,同時也定期進行動植物調查,持續追蹤保育成果。」
透過政府、NGO與社區三方協力合作,筏子溪逐步形成一條完整的生態廊道,成為野生動物棲地,並串聯綠網、復育瀕危物種,展現人與自然共生的可能性。
跨域合作讓保育成為可能
轉型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挑戰,張弘毅指出:「在都市邊緣、農業區或多元使用的土地上推動保育工作並不容易,這些地區涉及複雜的產權關係、多樣的土地使用方式,以及居民的生活需求。」
然而,改變並非不可能。只要農民願意調整耕作方式、企業願意投入資源支持,再加上一群默默耕耘的保育工作者共同努力,保育的種子就有機會在這些土地上扎根、萌芽。
「這也正是我們在推動國土生態綠網時,積極導入 OECMs(保育共生地)制度的原因。」張弘毅說。透過這項具彈性的保育機制,不論是保安林、公有地,甚至是私有農田,只要具備生態價值,都能被納入國家保育體系,成為串聯自然棲地、維繫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