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質 審計部揪監測漏洞
光電板議題持續引發討論,不少民眾憂心水質有問題,恐影響飲用及灌溉。監察院審計部表示,環境部先前未於飲用水水質標準規範PFAS濃度,經追蹤已增訂標準值及相關管理規定;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則是未將砷、汞等重金屬納為灌溉水質檢驗項目,要求改善後已新增。
審計部指出,環境部自二○一○年起陸續公告列管「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之家族成員為毒性化學物質,並辦理淨水場水質抽驗。去年查核發現,環境部前年針對飲用水水質抽驗,全氟辛酸(PFOA)卅七筆、全氟辛烷磺酸(PFOS)十四筆、全氟己烷磺酸(PFHxS)二筆的檢驗數據,超逾美、日等國家之飲用水管制標準;到去年四月,仍未將PFAS濃度值列入國內飲用水水質標準,函請環境部檢討。
經追蹤改善情形,環境部去年十一月訂修發布飲用水水質標準,增訂PFAS濃度標準值及相關管理規定,並於今年度完成一三○座大型淨水場飲用水水質標準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今年九月,該部參考歐盟最新規定,於飲用水質新興關注項目檢測管理及篩選作業指引增訂「廿項PFAS總和」等六項新興汙染物指引值。
另外,審計部還發現,二○一九年度至去年九月間,環境部列管土壤及地下水砷或汞汙染場址,位於農田水利事業範圍內者計四十四處;農水署灌溉渠道流經汙染場址環域兩百及五百公尺範圍內者分別計十一處及卅九處,但農水署辦理水質檢驗作業卻沒包含砷、汞等管制項目,潛藏重金屬透過灌溉途徑進入農田。
審計部今年一月函請農水署檢討處理,農水署二月新增辦理砷、汞檢驗,今年六月前送驗水樣,已檢驗一四三○筆,灌溉水質實驗室也於同月取得砷、汞等兩項重金屬分析之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完善灌溉水質檢測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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