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好如初周報】全球河川轉向「生態治理」時代─從水質監測走向流量入法與自然修復
河好如初網站關注河川議題,將於每周四推出「河好如初周報」為讀者網羅全球重要的河川治理、生態與文化,涵蓋水資源政策、環境爭議、生物多樣性與復育行動等議題。快速掌握最新動態,串連不同流域的聲音與事件,讓河流不再只是背景,而是公共關注與討論的主體。
全球多條河流正發出不同層次的警訊。北歐的淡水系統看似清澈,卻隱藏生態退化的危機;中國首次將「生態流量」納入法律,試圖讓河川回復生命;歐盟最新研究更指出,只要恢復歷史濕地的 15%,即可減少近四分之一的氮污染。這些案例共同揭示一個趨勢——水環境治理正從「水質合格」邁向「生態健康」的新時代。
▍芬蘭淡水生態系刻不容緩,研究警示河流「水質良好」但「生態弱化」
位於北歐的芬蘭擁有約 188,000 個湖泊與廣泛河流網絡,是歐洲淡水生態體系的重要代表。根據環境研究所( Finnish Environment Institute)最新通報,該國河流與湖泊中的水生動植物群落出現明顯退化跡象,多數地區雖水質自評為「良好」但生態功能卻嚴重弱化。
報導指出:「在土地使用密集的地區,例如受伐林業影響的小溪流,超過50 %的常見物種已呈下降。」。 此外,根據 Nordic Biodiversity Framework 報告,芬蘭某支流因伐木機械跨越河道、破壞底棲貝類造成大規模死亡,凸顯河岸與流域管理疏忽的連鎖效應。
此問題核心並非單純「水質污染」而是「生態功能缺失」─雖水中的化學指標可能合格,但河流底床、魚類遷移、生物棲地連通性、植被覆蓋等卻大幅退化。芬蘭政府正根據歐盟自然復原法(EU Nature Restoration Law)及 歐盟水框架指令(EU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檢視其淡水體系是否達到「良好生態狀態(good ecological status)」的新定義。
專家強調,未來治理焦點必須從「水質標準」轉為「生態系功能」:魚類能否遷移、底棲生物能否生存、濕地與河岸是否連通、流量是否支持自然洪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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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推動「母親河復興行動」,88 條重點河湖恢復生態流量,並納入法律保障
中國水利部(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近日公布「母親河復興行動方案」階段性成果,截至 2025 年 9 月,全國已有 88 條重點河流與湖泊完成修復,成功恢復長期乾涸或季節性斷流河段的「生態流量」(ecological flow)。這項工程自 2022 年啟動,涵蓋長江、黃河、淮河、松花江等主要流域,並逐步建立以法制化為核心的長效治理機制。
報導指出,復興行動重點包括清淤疏通、補水調度、濕地修復與魚類洄游通道建設,同時結合「河長制(River Chief System)」與「湖長制(Lake Chief System)」常態監管。以黃河為例,已連續 26 年保持「不斷流」;京杭大運河(Beijing–Hangzhou Grand Canal)也於 2021 年重啟全線通航,恢復水體連通功能。
此次計畫的一大突破,是「生態流量入法」:即將確保河川具備最低生態需水量(minimum ecological flow)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Water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及《河湖管理條例》修訂中。水利部明確要求地方政府於水資源配置方案中預留生態用水指標,不得被農業、工業或城市取水侵蝕,並將違規削減流量納入監察與問責體系。
這項法律化設計改變了以往「以供水為主、兼顧生態」的思維,確立「以生態為底線」的新原則,使流量不再是行政調度結果,而是具法定約束力的生態權益。專家指出,:「將生態流量上升為法定指標,意味著任何取水、調度、工程都需以不破壞河湖生命功能為前提。」
根據官方資料,下一步將在長江、黃河與太湖流域建立生態流量監測網與年度報告制度,強化跨省協同與違規責任追溯,確保「河有流、水有生命」。
▪️tips
「河長制(River Chief System)」管理河段:河流、河段
•中央、省、市、縣、鄉五級設「總河長 → 河長」層級,各級河長多由同級政府主要行政首長擔任,如省級河長通常由省委書記或省長擔任,主要落實水質水量管理、污染源監管與清理、生態修復與河岸保護及跨區域協調與執法,將治河責任具體化,避免「多頭管理、責任不清」的問題。
「湖長制(Lake Chief System)」管理河段:湖泊及入湖水系
•由行政首長擔任,通常會搭配「一湖一策」,即每個湖泊制定獨立治理方案(如太湖、鄱陽湖、洞庭湖等),主要任務為湖泊水環境容量控制、環湖土地開發管制及入湖河川與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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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濕地修復研究顯示:恢復15%歷史濕地可減少22%河流氮污染
由 Joint Research Centre(聯合研究中心,JRC)於2025 年發佈的新研究指出,在歐洲恢復大約15 %的歷史濕地,便可使主要河流(如 萊茵河與易北河)所輸送至海洋的氮(Nitrogen)汙染量降低約22%。
該研究指出,濕地具「自然過濾器」功能,能抓含氮營養鹽,再以微生物作用將其轉化或固定,從而減輕河流水體負荷。研究進一步指出,此類自然修復手段成本低、對農業活動衝擊小,具高度制度適用性。
報告提到,當前歐洲農田逐漸因經濟與土地利用改變而被放棄,若能將這些土地轉為濕地恢復場域,可創造「修復–農業」兼容模式。其作者指出:「濕地復原不僅是生態目標,更為水質治理提供關鍵工具。」
此發現對河川治理策略具啟示:強調從「化學指標達標」轉向「生態系服務恢復」,以及引入自然基底修復選項。
▍美國波士頓查爾斯河漂浮濕地:讓城市河流重新「呼吸」
在波士頓與劍橋之間流淌的查爾斯河,曾長期被視為城市排水道。過去數十年,雖然經過整治,水質有所改善,但河流仍缺乏生態活力。為了讓河流「重新呼吸」,查爾斯河保育協會(Charles River Conservancy)與地方政府、學界合作,在 2025 年推出一項創新計畫——漂浮濕地(Floating Wetland)。
這座漂浮濕地位於劍橋市(Cambridge)長傑佛瑞橋(Longfellow Bridge)下游,面積約 700 平方英呎。島上種植了 19 種原生濕地植物,根系垂入水中,為魚、蝦和浮游生物提供庇護,也能吸收水中多餘的磷,減少藻類暴增和缺氧問題。簡單說,這是一座能「淨化水質又養生態」的活體浮島。
目前團隊計畫擴大規模,在鄰近的 Broad Canal 建置約一英畝大的濕地區域。監測結果顯示,水域中的魚群和浮游生物數量正在增加。當地學校和志工也參與植栽與觀察活動,讓城市居民更直接理解河流生態的運作。
但挑戰仍存在:漂浮濕地需要穩定經費與長期監測,舊有的堤防與排水系統也限制了水流循環。專家指出,若要真正恢復河川生機,城市治理必須從「檢測水質是否達標」,轉變為「讓水能流動、讓生命能回來」。
查爾斯河漂浮濕地不僅改善水質,更代表一種新的思維——讓城市河流回到自然節奏,以生態功能為核心治理。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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